你知道嗎?在原民傳統海域可以自由採集了~
 雖然原基法保障原民傳統狩獵漁撈文化,但僅限於55個原民鄉鎮市行政區內,並沒有包含傳統海域。所以,以海洋文化為主的阿美族與達悟族在進行海祭時,常常被迫驅離或有法律問題。
 因此,由國棟主導提案修訂原基法第19條,增訂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及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之海域,依法從事非營利的採集行為。已於107年5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海洋資源入法,不僅保障花東地區阿美族人及蘭嶼達悟族人於傳統海域上進行漁獵及採集植物的權利,讓靠海維生的族人免於受到政府機關驅離或取締的威脅,在都會區族人也可以在公告的海域內進行傳統漁獵活動,讓原住民族的海洋文化可以永續傳承。